最近,各地申报进入尾声,还有不少企事业单位没有进行申报,在此,人力小编提醒大家如果不及时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安置,如果不满足企业不满足就业安置比例,就会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今天分享给大家残疾人就业安置网上申报的操作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以四川省为例:
1、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进入网页后进入注册页面进行注册。用人单位法人注册并登录。

2、在首页搜索框内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并搜索。

3、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后,点击“办事指南”。

4、选择用人单位注册地区(市)县,确定后进入申报页面,点击“在线申请”,自动跳转“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申报。


5、完善单位信息。首次进入系统的用人单位要在“单位信息维护管理”页面完善单位信息,所有带*的信息都要进行核实完善,完成后点击“保存”。如单位安置的残疾人与其他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如工资社保关系在子公司,,代理公司代买保险、代发工资等)请在页面下方“关联单位列表”点击“添加”按钮进行添加,并上传证明材料。


6、安置登记。进入“残疾人安置管理”页面,点击“添加残疾人”进行残疾人申报(业务年度选择2023年),依次完成“安置登记”→“人员信息校验”→“上传附件”→“完成登记”四个步骤。过程中,需要提供残疾职工身份证号、合同(派遣协议)、社保参保证明等材料和信息。


7、年审认证。当完成所有残疾人员的安置登记之后,且安置登记人员的状态全部为“已确认”,则可以进行“年审认证”。阅读“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之后,点击“确认”完成年审认证工作。


一、网上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任职等相关在编证明材料;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确认的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上年度就业时段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残疾人工资发放不低于所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凭证(员工工资卡银行流水或税务部门盖章的《个人所得税员工申报情况汇总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只能通过中国残联开发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不能直接在税务系统填报安置人数。此外,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二、被认定为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需符合哪些条件?
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残疾证》(1至8级);
在职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内(女性职工:16-50岁;女性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16-55岁;男性:16-60岁);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为在职残疾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为在职残疾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哪些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联网认证?
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上一年度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
四、如果未在要求时限内申报,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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