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广安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16%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范围:下限4588元/月,上限22938元/月。职工工资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按4588元计算,高于上限的按22938元计算。
2.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6%
个人缴费比例:0.4%
缴费基数范围:下限4588元/月,上限22938元/月。
3.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实际费率在此基础上可能浮动。
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范围:下限4588元/月,上限22938元/月。
以上标准适用于广安市企业职工,具体缴费金额根据职工实际工资和缴费基数确定。若职工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实际工资计算;超出范围的,按上下限标准计算。
二、2025年广安市企业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下限为6014元/月
2.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6.5%(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需注意,具体缴费比例和政策可能根据当地医保部门最新规定微调,建议企业及时关注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或税务部门发布的官方通知。
三、2025年广安市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1.缴存基数
下限:广安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为2200元/月;川渝高竹新区为2330元/月。
上限:目前执行标准为23871元/月。
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具体比例由企业自主选择确定。
月缴存额计算: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需注意,企业应按照规定为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下限的需及时调整并补缴差额。具体执行中,建议企业关注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通知或咨询当地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