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泸州市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缴费标准如下:
一、2025年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16%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范围:下限4588元/月,上限22938元/月。
2.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6%
个人缴费比例:0.4%
缴费基数范围:下限4588元/月,上限22938元/月。
3.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实际费率根据工伤发生率浮动。
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范围:下限4588元/月,上限22938元/月。
4.医疗保险
缴费涉及使用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7646元/月为依据执行。
二、2025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标准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单位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上、下限执行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缴存基数的相关要求确定职工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一)单位在职职工缴存基数。根据泸州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25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237元、下限为19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职工个人部分上限均为3028元、下限均为9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额。参照2025年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标准执行,即:月缴存额上限为6056元、下限为198元。
注:以上标准依据四川省及泸州市相关政策文件整理,具体执行以当地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