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医保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公布了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
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各统筹区确定。税务机关根据新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开展基数调整补差工作,需要补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完成补缴。
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月度缴费工资并缴纳社保费。若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与上月相比无变化,无需重新进行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可直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缴费。
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逾期申报、缴费将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企业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今天来看: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操作指南。
一、企业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南
1.申报缴费工资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社保费业务】—【申报缴纳】—【单位职工工资申报及调整】。企业职工选择“按人员申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选择“按险种申报”。


(1)按人员申报。
第一步:添加职工信息。点击【添加】,根据需求可在“外部文件导入”“添加指定或全部正常缴费职工”“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缴费工资为空)”三种方式中选一种。

①外部文件导入:点击【选择文件】,上传导入职工信息,即可完成职工信息添加。

②添加指定或全部正常缴费职工:点击该选项后,页面显示单位全部正常缴费职工,全部勾选后点击“添加”,即可完成职工信息添加。


③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缴费工资为空):点击该选项后,页面显示缴费工资为空的正常缴费职工(如单位不存在缴费工资为空的职工则会提示“当前不存在缴费工资为空的职工”),完成职工信息添加。


第二步:调整新缴费工资。在【职工工资申报及调整】界面,勾选需要调整的职工信息(注意要切换到“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手动填写新缴费工资、生效年月起止时间(只支持单个调整,不支持批量调整)。完成录入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缴费工资申报。

(2)按险种申报。
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可以对每个险种单独录入工资金额。添加职工信息方式与“按人员申报”方式一致,支持单个职工修改也可勾选全部职工批量修改。完成添加或修改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缴费工资申报。


2.确认申报和缴费
进入【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申报】界面,确认缴费工资和生效年月起止时间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社保费确认申报,申报成功后自动跳转至缴费页面。

若申报成功后未自动跳转至缴费页面,进入【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缴费】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勾选应缴纳的费款信息(同一应征凭证序号需同时扣款),选择合适的方式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