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近6成地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后附名单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6-25 分类:薪税保政策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提出 “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为生育保障政策优化指明方向。如今,这项便民政策正加速落地,全国近 6 成统筹区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切实减轻生育家庭负担。

全国近6成地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后附名单

截至 6 月 12 日,以下13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统筹区已全面开通生育津贴个人账户直发通道: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

上海市、福建省、山东省

湖北省、海南省、重庆市

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同时,云南省也于近日正式发文,将于 7 月底前在全省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

当前全国各统筹区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具体情况可参考下表:

 全国近6成地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后附名单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由社保机构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减负和优化管理措施,能带来多方面的实质性好处:

1.显著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在传统模式下,企业需要先垫付生育津贴给员工(通常金额较大,相当于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然后凭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直接发放后,企业不再承担垫付责任,现金流压力大大缓解,尤其对中小微企业意义重大。

2.大幅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事务性负担

 企业HR无需再负责收集员工生育材料、计算津贴金额、垫付、申请报销、跟踪报销进度等一系列繁琐流程。省去了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报销事宜、处理报销单据、处理可能的报销差额(如垫付金额与最终核定额度不一致)等工作。 减少了企业在津贴计算、垫付、报销环节中可能出现的操作失误或合规风险。

3.有效规避潜在的劳资纠纷风险

 员工不再需要向企业追讨垫付的津贴或担心企业延迟支付。津贴由社保机构按时足额直接发放,避免了因企业资金紧张、报销延迟等原因导致的员工不满和纠纷。 津贴计算和发放责任转移给社保机构,企业不再成为员工质疑津贴金额是否正确的焦点。

4.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与规范性

企业账务中不再涉及生育津贴的垫付和报销往来,简化了会计科目和核算流程。 避免了垫付资金在税务处理上可能存在的模糊地带(虽然生育津贴本身免税,但垫付和报销的现金流可能带来核算困扰)。

5.降低企业潜在的合规风险

企业不再经手这笔资金,彻底消除了因各种原因(即使是暂时的)挪用、滞留或未及时足额发放生育津贴给员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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