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4年1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第一档:月工资提升至2330元,折合每日107元;
第二档:月工资提升至2200元,折合每日101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第一档:小时工资提升至23元;
第二档:小时工资提升至22元。
这些新标准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非工资性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各市(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最低工资标准档次,并在确定后10日内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时,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新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同时废止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
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哪些影响
1、对劳动者的影响
(1)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收入。
(2)职工在病假期间,企业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该费用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除了保险金外,还享有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标准待最新政策发布。
(4)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同样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对用人单位的影响
(1)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意味着用人单位的人力成本增加,需要合理规划预算。
(2)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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