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25年乐山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2025年乐山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基数
下限:4588元/月
上限:22938元/月
1.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16%
个人缴费比例:8%
2.医疗保险
按照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有关政策,缴费涉及使用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7646元/月为依据执行。
3.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6%
个人缴费比例:0.4%
4.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实际费率在此基础上结合浮动费率确定。
个人缴费比例:0%
二、2025年乐山市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金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额和本年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25734.7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176.34元;基数下限为22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0元。
上述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