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宜宾市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缴费最新标准

浏览: 作者: 来源:网络 时间:2025-11-28 分类:薪税保政策

2025年宜宾市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缴费最新标准

近期,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明确了2025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

同时,根据四川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也有相应的调整。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5年宜宾市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

一、2025年宜宾市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标准

1、2025年宜宾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宜宾养老保险标准

2、2025年宜宾市工伤保险

宜宾工伤保险标准

3、2025年宜宾市失业保险

宜宾失业保险标准

二、、2025年宜宾市企业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和《宜宾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宜医保办〔2020〕17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缴费基数标准

(1)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117元/月,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费基数按月缴费基数下限(6117元/月)执行。

2、执行时间及其他事项

本缴费基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宜宾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25992元,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规〔2025〕1号)要求,全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调整为2200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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