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成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相关执行问题解答!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8-30 分类:社保知识

随着近日四川省税务局公布2024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四川各市州也开始发布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那么,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如何补缴缴费差额?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补差?下面就来解答这些问题。

一、2024年度成都社保缴费最新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48号)要求,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2555元/月、下限为4511元/月。

二、成都2024年度社保具体标准是多少?

如下图所示:

 

成都2024年度社保具体标准

三、2024年1月至8月属期,用人单位已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与本次公布的标准有差额的,如何计算补缴金额?

1.在职职工2024年1月至8月属期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与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由税务部门统一生成三项社会保险补缴金额:

缴费工资低于4511元的,应补足差额到4511元;缴费工资高于21228元的,应补足差额到缴费工资(最高补到22555元)。

2.已办理中断社会保险登记、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2024年1月至8月属期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与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由原用人单位自行重新申报缴费工资,税务部门将按现行标准生成缴费基数和补缴金额。

四、用人单位如何补缴缴费差额(以下简称补差)?

1.由税务部门统一生成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的,用人单位应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按时确认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在统一生成差额前已自行申报补差的,税务部门不再重复生成)

2.自行申报补差的,用人单位可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查询信息: 【职工参保信息管理】-右上角【停止缴费职工清单】(支持导出);

(2)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添加】-【单个录入】模块,重新申报退休/离职人员需补差属期工资(可与原工资一致);

(3)申报缴费:通过【日常申报】重新申报缴纳需补差属期费款。

注意:用人单位应于2024年9月25日前申报缴纳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差额。

五、本次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缴费金额是否一定会增加?

2024年1月至8月属期,用人单位已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在4511元和21228元之间的,三项社会保险缴费金额不会变化,也无需补差。

六、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七、灵活就业人员是否需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补差?

2024年我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已按上年度缴费基数档次缴纳了2024年1月至8月属期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12月底前进行补差:

选择60%缴费基数档次的,应按今年同档次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进行补差;

选择60%以上缴费基数档次的,可自行选择是否补差,今后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据实计算缴费指数。

2024年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24年度属期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八、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补差?

2024年我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2024年度1月至8月属期费款的,可通过关注【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使用任一银行缴费渠道,选择对应属期,重新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后进行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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